來源: 作者: 發(fā)布日期:2020-01-07
好心勸架過程中受傷,受益人應給適當補償嗎?
案件概要:
高某回家途中看到鄰居方某與路邊賣蔬菜的攤販發(fā)生爭執(zhí),就去勸架。后來,攤販吵刀要砍方某,情急之下高某上前推了方某一下,結果方某躲過一劫,刀卻砍在了高某的手上,攤販見勢不妙,扔下刀跑了。高某看病花了5000多元,高某根本沒法找到那個砍傷自己的攤販,但被“救”的方某是認識的。高某是否可以讓方某承擔部分醫(yī)藥費?
律師說法:
高某可以讓被自己“救”的方某承擔部分醫(yī)藥費。本案中,高某在勸架的過程中未防止攤販砍傷方某而自己受傷。根據(jù)《侵權責任法》的規(guī)定:“因防止、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,由侵權人承擔責任。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,被侵權人請求補償?shù)?,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?!痹谡也坏娇硞约旱臄傌湹那闆r下,高某可以要求受益人方某承擔部分醫(yī)藥費,以補償自己的損失。如果方某不愿承擔醫(yī)藥費,高某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。
法條鏈接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
第二十三條 因防止、制止他人民事權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損害的,由侵權人承擔責任。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責任,被侵權人請求補償?shù)?,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
第十五條 為維護國家、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損害,因沒有侵權人、不能確定侵權人或者侵權人沒有賠償能力,賠償權利人請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(nèi)予以適當補償?shù)模嗣穹ㄔ河枰灾С帧?/span>